根据市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河长办主任会议部署,为全面掌握全市河长制工作进展,指导、督促各区落实河长制任务,市河长办全面启动了河长制大督查工作。根据市河长制大督查工作安排,由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唐家富同志带队的第十二督查组,于9月25日至9月27日进驻嘉定开展督查工作。
本次大督查工作,以听取汇报、询问谈话、问卷调查、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
9月25日上午,督查组听取嘉定区河长制工作自查报告。会上,区水务局介绍嘉定区河长制工作自查情况。副区长傅俊同志对嘉定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汇报,表示嘉定区将主动接受督查,全力配合督查,扎实开展整改。
9月25日下午,督查组召开嘉定区基层河长座谈会,听取基层河长关于河长制工作开展和履职的意见建议。此次座谈会提供了交流学习平台,参会的36名镇村级河长围绕河长履职、河道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分享交流,针对河道整治弃土处置缺乏有效办法、沿河拆违建筑垃圾处置成本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等问题提出了有效可行的建议。与会同志还填写了“上海市河长履职调查问卷”。
9月25日至9月27日,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查阅一河一策、一河一案等相关内业资料,现场核查了12个街镇27条河道。督查组听取了各街镇相关负责人的现场汇报,沿河查看河道两岸污染源处置、违章构筑物整治、河道长效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
9月27日下午,督查组召开嘉定区区督查情况反馈会。区各街镇、区河长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反馈会。会上,督查组对本次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嘉定区河长制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
副区长傅俊同志表示,本次督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更重要的是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全面深化河长制建设指明了方向。嘉定区诚恳接受督查组反馈的整改意见,会后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