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5-029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文 号: 嘉水务〔2025〕3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5〕31号

关于嘉定区华亭镇连俊村水美村庄试点实施方案行业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华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嘉定区华亭镇连俊村水美村庄试点实施方案〉的函》(华府发〔2025〕9号)以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意见如下:

一、为全面落实美丽上海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水体清澈度试点建设,切实解决老百姓关注的水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水美村庄,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嘉定区华亭镇连俊村水美村庄试点实施方案》。

二、原则同意本次连俊村水美村庄试点范围:东至嘉行公路,南至乡村道路,西至横泾二八组宅河,北至横塘,总面积约0.17平方公里,涉及河道2条段,长度0.4公里。

三、原则同意该试点方案。主要实施内容:以连俊村步泾、大罗窝河为主要对象实施水生态治理,布置生态净化屏障18米、沉水曝气1套,点源净化装置5套,种植沉水植物1910平方米,水质调节2910平方米、底质改良1910平方米等。

四、请你单位做好资金筹措,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方案有序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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