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5-015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5年01月23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5〕1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5〕1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体清澈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按照市水务局相关工作要求,为系统性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打造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建设试点,更好满足群众对更高品质水生态供给的需求,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目标,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1.完成“十四五”小流域建设目标。南翔镇、外冈镇、华亭镇要紧盯“十四五”建设目标,加快剩余治理单元的建设进度,确保2025年完成“十四五”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内容。
2.编制“十五五”小流域建设计划。其余街镇要积极谋划“十五五”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前期工作,启动“十五五”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做好镇域内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单元划分(建议以村为单元划分),每年创建示范点不少于1个,梳理水利专项项目需求,积极开展项目储备。
3.拓展小流域建设内容。结合区域河网水系特点,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积极探索林水复合试点、湿地功能拓展、蓄滞洪能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滨水空间开放等,不断丰富和拓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内涵。
二、开展水体清澈度试点建设
将提升河湖清澈度作为河长制工作、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重要目标,重点围绕贴近群众、近期能见效、生态经济可持续等三个方面,聚焦群众身边的中小河道,提升水体清澈度,打造群众心目中的幸福河湖。
根据水美村庄、水美社区行动方案,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沪派江南水乡保护试点建设等,至2026年底前各镇需创建不少于1个水美村庄、水美社区;各街道需创建不少于1个水美社区。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5年1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体清澈度试点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