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5-014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5年01月20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5〕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5〕16号关于印发《嘉定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
根据嘉定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关于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嘉环督改转办〔2024〕35号)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嘉定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现正式印发,请各街镇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5年1月20日
嘉定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嘉定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涉及“污水收集处理仍有短板”的整改要求,区水务局组织开展嘉定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补齐污水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厂站网精细化运行管理水平,实现污水系统提质增效,提升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的城镇污水处理厂BOD5进水浓度,保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结合督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全区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理机制。
二、职责分工
街镇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详细层级雨污水排水规划的编制和落地,建设完善排水管网系统;扎实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全面排查问题并按计划完成整治;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制定年度检测修复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三级以上的结构性缺陷及时修复改造;加强区域排水设施运维养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排水用户监管,对排水许可应办未办、违法违规排水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纳管系统常态长效管理。
区水务局强化行业主管责任。统筹推进全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整治等各专项工作的落实,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具体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区属排水设施的建设运维、普查整治和修复改造;强化绩效管理,将相关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对纳管企业排放废水的监管,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对存在超标排污、偷排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区城管执法局加强水务领域监管执法。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建设工地、工业企业、餐饮及洗车等生产经营性单位强化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雨污混接等违法违规排水行为。
三、行动步骤
(一)系统排查阶段(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完成雨污混接普查阶段各项任务目标;按照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要求,落实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完成废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评估。
(二)落实整治阶段(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据雨污混接普查成果,由排水设施权属单位制定方案落实整治;对存在问题的纳管工业企业制定方案并落实整改。
(三)长效管理阶段(自即日起)
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镇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常态长效管理,持续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水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
按照市、区两级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加快重点问题区域溯源排查,优先解决管道错接、渗漏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排水用户、排水分区“双达标”。2024年完成排水用户外部核查;2025年底完成重点问题区域整治;2026年底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二)加强排水管道检测和修复
按照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对流砂易发地区现状管龄5年以上、一般地区现状管龄10年以上排水管道滚动开展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管道设施功能完好,预防“沉管”事故发生,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结构性病害排水管道修复;2026年滚动开展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工作。
(三)加快排水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雨、污水管网补缺工程,持续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排水泵站的巡查、检测,适时启动泵站大修、扩建工程,确保排水泵站安全运行。持续开展清管行动,推动排水管道低水位运行。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现污水系统末端扩容,2025年完成新城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
(四)健全污水处理“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
持续完善现有“厂、站、网”一体化运行和调度监管平台,优化运行调度策略和感知设备布设,实现对污水处理厂、泵站和管网的实时监控与数据共享,数字赋能强化排水设施运维养护监管,分析预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智能监测、系统运行、科学调度、全程管控、节能减排”。
(五)严格企业排水监管执法
加强对纳管企业排放废水的执法监管,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对存在雨污混接、超标排污、偷排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一起,并加强行刑衔接,按相关规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六)农村生活污水常态长效管理
排查农污纳管系统混接及外水入侵问题,持续开展水质水量和管道功能性、结构性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常态长效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
有关部门和各街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任务落实和日常监管充分结合,既要建好、更要管好市政基础设施,切实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
聚焦污水厂进水浓度低、泵站雨天增量明显等重点问题区域,以排水用户和公共排水管道为单元,采用溯源排查与排水用户出口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系统性排查溯源,对发现的问题彻底实施整治。
(三)加强区镇联手、长效管理
各街镇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水务、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协同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跨前配合属地街镇开展排查整治,并牵头落实各专项任务。建立健全排水用户运维监管、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雨污混接动态监测评估等长效机制,确保老问题不回潮不反弹、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关于印发《嘉定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