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4-147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4〕16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167号关于同意认定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水美村庄试点的复函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报2024年外冈镇周泾村水美村庄的请示》(外府〔2024〕105号)收悉。根据市水务局水美村庄试点建设工作要求,周泾村在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创建的基础上,2024年围绕水美村庄试点要求完成相关建设任务。经建设效果复核,周泾村水美村庄试点范围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水生动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村域内部分河道透明度达到80cm以上或清澈见底,水环境显著提升,亲水空间和谐,基本符合水美村庄创建要求,现认定外冈镇周泾村完成水美村庄试点建设。
请你镇落实好长效管理工作,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做好总结宣传推广,为推进美丽上海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复函。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