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4-146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效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文 号: 嘉水务〔2024〕16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166号

关于同意认定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水美村庄试点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水美村庄试点工作区级认定的请示》(马府发〔2024162号)收悉。根据市水务局水美村庄试点建设工作要求,大裕村在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基础上,2024年围绕水美村庄试点要求完成相关建设任务经建设效果复核,大裕村水美村庄试点范围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水生动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村域内部分河道透明度达到80cm以上或清澈见底,水环境显著提升,亲水空间和谐,基本符合水美村庄创建要求,现认定马陆镇大裕村完成水美村庄试点建设。

请你镇落实好长效管理工作,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做好总结宣传推广,为推进美丽上海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复函。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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