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4-120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效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文 号: 嘉水务〔2024〕14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140号

关于安亭泾涵闸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审定安亭泾涵闸安全鉴定类别的请示》(嘉河闸〔202418号)收悉。根据水利部《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和《上海市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沪水务〔2024〕4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亭泾涵闸安全鉴定类别为二类闸。

二、你单位应尽快根据安全评价结果中提出的处理建议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强化水闸运行管理,进一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水闸安全运行。

三、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至水闸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等事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1112

关于安亭泾涵闸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