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4-073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文 号: 嘉水务〔2024〕8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85号

关于嘉定区黄渡基地(一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嘉定区黄渡基地(一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利所(2024)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房屋未动迁,原则同意取消蔡家桥河北侧A型钢筋混凝土挡墙护岸248米,开挖土方457.7立方米,回填土方394.52立方米,防汛通道372平方米,陆域绿化1488平方米,斜坡绿化610平方米。

二、为增加河道库容,提升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新增黄茅浦现状支河疏浚土方1189.62立方米。

三、考虑工程周边无土方就地处置条件,原则同意蔡家桥河、黄茅浦、塔桥河三条河43503.41立方米开挖土方外运处理。蔡家桥河17068.15立方米疏浚土方外运处理。考虑河道两岸现状地形,为确保护岸结构安全,同意新增黄茅浦3220.89立方米开挖土方外运。

四、考虑河道的生态性,原则同意将蔡家桥河589米A型钢筋砼挡墙护岸变更为B型塑钢板桩护岸、49米A2型钢筋砼挡墙加固护岸变更为B型塑钢板桩护岸,黄茅浦244米A型钢筋砼挡墙护岸、266米A1型钢筋砼挡墙护岸及26米A2型钢筋砼挡墙加固护岸变更为536米B型塑钢板桩护岸。

五、考虑现场暗浜影响,原则同意54米A2型钢筋砼挡墙加固护岸变更为B1型塑钢板桩加固护岸。

六、由于规划河道边线距离现状房屋道路较远,同意优化护岸结构,将塔桥河142米A1型钢筋砼挡墙加固护岸变更为A型钢筋砼挡墙护岸。

七、由于部分河道与规划道路相邻,规划道路已满足防汛抢险需求,原则同意取消防汛通道1880平方米,其中蔡家桥河201平方米,塔桥河702平方米,黄茅浦977平方米。

为保证河道整治成效,相应增加陆域绿化1880平方米,其中蔡家桥河201平方米,黄茅浦977平方米,塔桥河702平方米。同意新增栏杆3477米。

八、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嘉定区黄渡基地(一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嘉水务201788号文)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九、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7月15日

关于嘉定区黄渡基地(一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