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4-071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文 号: 嘉水务〔2024〕8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83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4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5 浏览次数: 【字体:


马陆镇、安亭镇、南翔镇、江桥镇、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根据嘉委发〔2024〕8号文件《关于2024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区水务局涉及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指标二项,占比2分。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河湖水质优类比例达标(1分)

1.指标解释

2024年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比例。

2.考核要求

根据《2024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全区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任务。(详见年度考核任务)

3.计分方法

2023年11月到2024年10月底,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值,得1分;未达到考核值的,按比例赋分。

二、河长巡河率达标(1分)

1.指标解释

根据《上海市河长巡河工作制度(试行)》,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居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

2.考核要求

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居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

3.计分方法

镇级河长巡河达标,得0.5分,每1%未完成率,扣0.05分;村居级河长巡河达标,得0.5分,每1%未完成率,扣0.05分。

 

附件: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年度考核任务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年度考核任务

序号

单位名称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备注

1

马陆镇

75.90%

 

2

安亭镇

70.20%

 

3

南翔镇

75.43%

 

4

江桥镇

60.27%

 

5

徐行镇

95.23%

 

6

外冈镇

91.10%

 

7

华亭镇

97.00%

 

8

嘉定工业区

92.47%

 

9

菊园新区

84.90%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4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