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4-051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04月15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4〕5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59号关于嘉定区安亭镇向阳村水美村庄实施方案行业意见的复函
安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批〈嘉定区安亭镇向阳村水美村庄实施方案〉的函》(安府函〔2024〕5号)以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意见如下:
一、为全面落实美丽上海建设重点任务,切实解决老百姓关注的水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水美村庄,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嘉定区安亭镇向阳村水美村庄实施方案》。
二、原则同意本次向阳村水美村庄试点范围:东至润阳路,南至清河泾,西至徐公河,北至南鸡鸣塘,总面积约0.2平方公里,共涉及3条段河道。
三、原则同意该试点方案。主要实施内容:以肖家浜为核心实施水生态治理,种植沉水、挺水植物2586平方米,生态净化屏障21米,种植斜坡草皮3655平方米,排水口改造3座等。
四、请你单位做好资金筹措,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方案有序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4月15日
关于嘉定区安亭镇向阳村水美村庄实施方案行业意见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