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4-047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文 号: 嘉水务〔2024〕5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54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局属各相关单位各项目代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我局制定了《嘉定区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3月26日

 

 

 

嘉定区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施工环境,根据上海市《文明施工标准》(DG/TJ08-2102-2019)、《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2019第23号令)和《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因故暂停施工的水务工程。城维类水务工程参照执行。

二、职责分工

(一)、建设单位职责(委托代建的项目,代建单位承担同等管理责任。)

1、落实支持保障。牢固树立文明施工理念,将文明施工贯穿到整个建设管理全过程,在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文明施工相关责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开列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建设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支付相应费用

2、组织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开展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和《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等要求,重点检查工地现场、台账资料、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3、推进数字化转型。紧紧围绕数字化转型要求,整合工程参建各方资源,有效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动文明施工管理,增强项目建设管理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把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作为工地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文明施工宣教活动,因地制宜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公益宣传、新媒体、社区共建等形式,加强文明施工优秀案例、先进技术工艺、先进个人等正面宣传,营造行业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二)施工单位职责。

1、明确方案、全面执行。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细化落实常规文明施工措施,重点关注工地现场“声、光、尘污染防治和“泥、水、气综合处理”等敏感问题,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方案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

2、积极创新,争优创先。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加快补齐文明施工短板,做到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双优良”,争创文明施工升级示范工地。

3、形式多样,信息透明。采用现场公示、微信公众号等方法,介绍施工计划、安全保障措施、文明施工方案等内容,实时更新可能影响周边交通、环境等工程信息。

(三)监理单位职责

1、全面覆盖,严格把关。应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对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理。

2、加强监管,形成闭环。强化文明施工管理,针对违反文明施工的行为,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同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三、文明施工措施

(一)工地边界设置。泵站、水闸、厂站等点状工程,施工现场边界应以不妨碍道路交通为原则,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护设施,严禁无围护施工。围护设施必须完好、整洁,确保施工现场与外界有效隔离,严禁使用污损残缺围护。工地生活区与施工区应用围挡分隔。施工单位应建立维护保洁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对围挡、施工路栏进行清洁、修复或更换,确保整洁美观。

(二)办公(生活)区设置。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应使用砖墙房或定型轻钢材质活动房,禁止使用易燃和对人体有害的材料搭建。彩钢板材料应符合防火A级要求;活动房屋需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环保等要求,不得超过2层。

(三)施工区域设置。施工现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各类区域。各类建材应按规定设置标牌,实施分类堆放,各区域应设明显的标牌,以及相关警示标志。

(四)施工环保控制。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扬尘、强眩光、污水及其他污染物,将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排水系统应确保雨污水分流,淤泥堆放产生的尾水应进行规范处置,严禁将泥浆或泥浆水直接排入河道;

除抢修抢险、深基坑开挖、不能中断的混凝土浇捣等特殊工序施工外,施工作业时间应控制在8:00—22:00之间。实施拆除、清除建筑垃圾、刨铲破旧路面作业时,应对作业面采用高压喷射水雾或喷淋方式实施扬尘控制。工地渣土、建筑垃圾应集中存放,对在当日内不能清运的,应采取遮盖、洒水、围挡和纱网覆盖等防尘措施;基坑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区、及场地内的裸土应采用覆罩防尘纱网等措施,工地渣土、建筑垃圾外运时,严禁运输车辆未经冲洗带泥驶出工地。现场应配备洒水或喷淋设施,每天安排专人对围挡区域、场内道路与地面、临时裸露覆盖区域、易扬尘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四、织密织牢文明施工监管网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水务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文明施工监督领导小组,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手段,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监督力度。区水务安质监站作为局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的专职监管单位,需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三)加强示范创建。工程直接费大于等于3000万元的工程项目须创建市水务局文明工地,大于1亿元的工程项目须创建上海市文明工地;列入上海市及市水务局的重大工程须创建“五色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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