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4-041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文 号: 嘉水务〔2024〕47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47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水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局属各单位:

现将嘉定区水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丹宸 联系方式:59922311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3月25日

 

 

 

嘉定区水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指示要求,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进一步夯实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结合嘉定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风险。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市安全生产“78条”具体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水务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水务行业领域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加大智慧赋能工作力度,推动一批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人防、技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确保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任务分工

1.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管理科)根据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制定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统筹做好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并负责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局属各单位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工作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措施,从行业管理、行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

1.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内容,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完善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强化安全工作协同,加大单位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

3.进一步压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各行业管理单位要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延伸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和治本攻坚推进情况纳入各级考核。

4.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建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记录和通报机制,健全企业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体系,定期开展主题教育培训和演练。根据区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入实施本区重点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啄木鸟”计划,3年内完成全覆盖。

(二)进一步筑牢安全理念

5.水务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6.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讲,指导水务行业各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7.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各类安全培训和演练、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治理

8.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措施、资金,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重大安全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针对较大以上安全危险源的隐患排查。

9.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隐患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对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10.推动双重预防机制落地见效。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每季度对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风险源进行辨识,动态更新安全隐患清单和安全生产态势图。

11.强化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阶段安全防控重点、难点,培训辅导与警示教育并举,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类专题教育培训活动,有效提升安全管理队伍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鼓励各单位参加市水务局“啄木鸟”杯安全质量监督技能竞赛、水利安全生产“安澜杯”劳动技能竞赛评比等活动,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能力水平。

12.探索“安嘉行”在行业安全管理上的应用。将督导检查、巡查与“安嘉行”平台相结合,实现安全隐患发现、判定、整改、验收全过程上传,推动安全隐患全部上账、动态跟踪、闭环管理。指导督促局属各单位和企业利用平台做到“即查即改”,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做到工作留痕、全程追溯。推广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现对在建水务工程的实时监控、动态管控,及时制止违章操作,排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现场管理,强化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

(五)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共享共治

13.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嘉定区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水务热线”“随申拍”等主渠道优势,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责任体系,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围绕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并分享相关最佳实践,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单位安全生产分管同志要经常性组织研究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并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各行业领域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考核巡查。区水务局将建立督导巡查、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机制,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治本攻坚等相关内容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将亡人生产安全事故防控与评优评先挂钩,严格落实“一票否优制”。深化安全月报机制,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人员,采取点名、通报、约谈等方式,严肃追究责任。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调度推进机制,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开展治本攻坚工作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梳理总结,每月25日前向局安全管理科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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