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4-033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4〕3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38号关于嘉定区外冈镇河道整治工程(解放街宅河等8条河道)设计变更的批复
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嘉定区外冈镇河道整治工程(解放街宅河等8条河道)设计变更的请示》(外府〔2023〕9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河道部分岸段已由你镇其他项目实施,原则同意取消嘉定木勺浜A型木桩护岸63米。
二、因现场无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将晋介泾863米B型塑钢板桩+方桩护岸变更为D型4米塑钢板+压顶结构;塘桥浜626米B型塑钢板桩+方桩护岸变更为D型4米塑钢板+压顶结构。
三、原则同意取消陆域绿化2073.83平方米,斜坡绿化1630.36平方米。
四、原则同意新增曝气装置4台。
五、为配合外冈镇美丽乡村建设,原则同意新增木管溇A型木桩护岸144米,牛家泾A型木桩护岸86米,晋介泾A型木桩护岸565米。解放街宅河栏杆125米,相关费用由你镇承担。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嘉定区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等事宜,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2月26日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印发
关于嘉定区外冈镇河道整治工程(解放街宅河等8条河道)设计变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