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4-033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文 号: 嘉水务〔2024〕3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4〕38号

关于嘉定区外冈镇河道整治工程(解放街宅河等8条河道)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嘉定区外冈镇河道整治工程(解放街宅河等8条河道)设计变更的请示》(外府〔2023〕9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河道部分岸段已由你镇其他项目实施,原则同意取消嘉定木勺浜A型木桩护岸63米。

二、因现场无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将晋介泾863米B型塑钢板桩+方桩护岸变更为D型4米塑钢板+压顶结构;塘桥浜626米B型塑钢板桩+方桩护岸变更为D型4米塑钢板+压顶结构。

三、原则同意取消陆域绿化2073.83平方米,斜坡绿化1630.36平方米。

四、原则同意新增曝气装置4台。

五、为配合外冈镇美丽乡村建设,原则同意新增木管A型木桩护岸144米,牛家泾A型木桩护岸86米,晋介泾A型木桩护岸565米。解放街宅河栏杆125米,相关费用由你镇承担。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嘉定区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等事宜,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2月26日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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