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3-139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文 号: 嘉水务〔2023〕16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160号

关于嘉定区华亭镇村级河道整治工程(连俊村竖头塘等7条)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嘉定区华亭镇村级河道整治工程(连俊村竖头塘等7条)设计变更的请示》(华府发〔2023〕49号)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受基本农田用地限制,现场无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将连俊村竖头塘444米塑钢板桩护岸变更为木桩护岸;大罗窝河348米塑钢板桩护岸变更为木桩护岸;取消大罗窝河101米生态斜坡护岸。

二、因大罗窝河支河口公益林无法搬迁,原则同意取消B型木桩护岸15米。

三、为保障民宅及道路安全,原则同意大罗窝河新增密排木桩护岸263米。

四、为提升吉泾塘支河的过流能力,原则同意吉泾塘支河新增翻建管涵一座。

五、因居民住宅围墙无法拆除,现场无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取消连俊村大罗窝河新建箱涵一座。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嘉定区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等事宜,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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