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3-135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3〕15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153号关于嘉定工业区赵厅村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嘉定工业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报批嘉定工业区赵厅村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嘉工管委〔2023〕33号)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周边居民房屋安全,原则同意新增娄塘张家河木桩+压顶结构132米;南北隔流木桩+导梁结构69米;张千泾木桩+导梁结构281米。
二、因村中道路拓宽,原则同意箱涵规模由“10米×4米”变更为“10米×7米”;为减少施工对周边房屋的影响,原则同意江家宅河箱涵由“10米×4米”变更为“10米×3米”;为保障道路安全,原则同意赵厅村河箱涵由“14米×4米”变更为“16米×4米”。
三、为提升河道过流能力,原则同意将江家宅河设置管涵变更为实地开河。
四、为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取消赵厅村河护岸100米。
五、原则同意取消陆域绿化3409平方米、水生植物360平方米;增加斜坡绿化228平方米。
六、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原则同意新增门前河木桩+导梁结构52米。增加仿木栏杆821米。相关费用由你镇自行承担。
七、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嘉定区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等事宜,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10月16日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