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3-134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文 号: 嘉水务〔2023〕15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152号

关于嘉定工业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村庄改造)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嘉定工业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村庄改造)一般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利所〔2023〕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兴庆路以南河道西岸停车场无法搬迁,原则同意北斜泾9米A型绿化砼护岸及30米B箱型砌块护岸变更为D型塑钢板桩护岸。西侧农田段新增排水沟321.5米。

二、因河道西侧林地无法搬迁,原则同意西黄姑塘16米B型箱型砌块护岸变更为密排木桩护岸;

三、考虑西黄姑塘(桩号西 S0+697~西S0+743)南侧的围墙已拆除具备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将46米D型塑钢板桩护岸变更为B型箱型砌块护岸。

四、根据新城污水规划要求,为配套嘉定新城污水厂污水管道工程,原则同意野林浜原拆除恢复污水管管径由DN300变更为DN800,管材由HDPE双臂缠绕管变更为树脂混凝土管。

五、为保护民宅及道路安全,原则同意增加串心港仿木栏杆50.6米。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工业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村庄改造)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3〕594号文)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10月16日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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