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3-098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文 号: 嘉水务〔2023〕11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114号

关于嘉定区安亭镇中小河道轮疏工程(安亭南张泾等13条河道)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安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安亭镇中小河道轮疏工程(安亭南张泾等13条河道)设计变更报告及工程量调整的请示》(安府〔2023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吴胜姚泾河现状已填埋并实施水系平衡,原则同意取消该河道所有工程量。

二、考虑清河泾邻近民宅,为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原则同意新增4米密排木桩护岸,总长256米,木桩顶高程2.80,木桩前高程2.00设置1宽土平台,1:2.0坡比至设计河底高程,木桩后现状土坡至现状地面高程增设斜坡绿化,共计488平方米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7月31日

关于嘉定区安亭镇中小河道轮疏工程(安亭南张泾等13条河道)设计变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