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3-084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3年07月10日 文 号: 嘉水务〔2023〕97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97号

关于嘉定区徐行镇(城门沟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上报嘉定区徐行镇(城门沟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般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利所〔2023〕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与高家塘支河套口原有护岸顺接,原则同意高家塘新增A4型斜坡护岸66.99米,疏浚土方214.63立方米

二、因施工过程中发现暗浜,原则同意对148.7米暗浜段进行加固处理,其中陆慕浜84米,王家湾64.7米。

三、为保护民宅及道路安全,原则同意门前沟新增D1型密排木桩护岸44.48米。

四、为满足居民出行需求,原则同意增加人行桥1座,亲水平台1座。

五、原则同意新建水桥31座,排水口103座。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徐行镇(城门沟等)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3〕277号文)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7月10日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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