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3-064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6月09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3〕7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71号关于加强供水服务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供水企业:
为了规范供水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供水服务对象获取相关信息,根据《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的规定,结合嘉定供水行业特点,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计划停水或抢修确需停水的,需要进行信息上报和公开。
一、计划停水
对于因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确实需要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计划类停水,供水企业应当提前上报嘉定区水务局,并将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通过企业官方网站或嘉定区水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同时在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用户。
符合《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审批》办理条件的,应当向嘉定区水务局申请行政许可。
二、抢修停水
供水设施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供水企业应当在接报后立即组织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抢修完毕。因供水设施抢修的原因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企业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上报嘉定区水务局。连续超过二十四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生活用水的需要。
附件:1.计划停水报表
2.《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审批》办事指南
3.爆管抢修情况单和抢修停水通知(参考模板)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6月9日
抄送:安亭镇、南翔镇、江桥镇、外冈镇人民政府,区城发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