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3-060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文 号: 嘉水务〔2023〕67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67号

关于加强供水水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供水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供水水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集成创新供排水接入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23〕185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的通知(沪水务规范〔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供水实际,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供水检测能力

(一)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定期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检测信息。

(二)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应当建立覆盖供水全过程的水质检测制度,建立水质化验室。

(三)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检项目为进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其他各供水企业(馈水)自检项目为管网水和管网末梢水

(四)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应当在进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输配主要边界或重点区域等供水环节设置在线水质监测仪器,其他各供水企业(馈水)应当在管网水、二次供水、输配主要边界或重点区域等供水环节设置在线水质监测仪器,对浑浊度、总氯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同时应当将监测数据及时传输到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

(五)水质检测采样点。水质采样点的分布应当具有代表性,分别设置在水源取水口、水厂出水口、二次供水设施和居民经常用水点及管网末梢。一般每个小区设置一个二次供水采样点,规模小于2000人口的小区可合并进行。

(六)水质超标应对措施

供水企业应当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判断限值、计算合格率。当检测结果超标时,应当立即重复检测,并增加检测频率。检测结果连续超标时,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质事故的发生。

(七)水质报告

按照市水务局供水报告制度和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收集要求,区给排水管理所应当按规定定期将水质监测数据报送至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定期将企业自检的供水水质报告报送至区给排水管理所,同时上报至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

(八)水质公开

供水企业负责公开本企业水质监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合格率等信息。水质信息可以通过嘉定区水务局官方网站和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予以公开。

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供水企业要按照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供水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嘉定供水服务稳定有序。

(二)加强监督考核。区水务局将加强对供水企业水质检测工作的监督考核,对通知的落实情况列入供水企业年度综合考核,确保嘉定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三)加强信息公开。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自行完成水质检测结果公开,并将水质信息上报区水务局;镇级供水企业水质检测结果上报区水务局,区水务局将定期公开全区水质信息,便于公众知晓,提高嘉定供水服务整体水平。

附件:1.供水水质检测项目和报告

2.供水水质公开要求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6月9日

 

 

 

抄送:安亭镇、南翔镇、江桥镇、外冈镇人民政府,区城发集团

附件1

供水水质监测项目和报告

一、供水企业自检项目

进厂原水:每8小时至少一次检测臭和味指标,每日至少一次检测18项指标,每月至少一次检测29项指标;启用应急取水口时,检测要求应不低于常用原水;必要时,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增加检测项目和检测频次。

出厂水:在出厂管网上安装在线仪表对2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如在线仪表发生故障时,应对出厂水每小时一次检测2项指标),每8小时至少一次检测3项指标,每日至少一次检测18项指标,每月至少一次检测43项指标,每半年一次检测97项指标。

管网水:每一采样点每两周至少一次检测7项指标。

管网末梢水:每月对每一个水厂供水范围内至少选取一个管网末梢点检测一次43项指标。

二、供水水质上报内容

(一)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报内容

旬报(原水:18项指标,出厂水:18项指标);

月报(原水:18项、29项指标,出厂水:18项、43项指标,管网水:7项指标,管网末梢水:43项指标);

年报(原水:18项、29项指标,出厂水:18项、43项、97项指标,管网水:7项指标,管网末梢水:43项指标)。

(二)其他供水企业(馈水)上报内容

月报(管网水:7项指标);

半年报(管网末梢水:43项指标)。

附件2

供水水质公开要求

供水企业负责公开本企业水质检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合格率等信息,公开指标与频率包括:

一、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

(一)每日公布一次出厂水9项指标及合格率;

(二)每两周公布一次上两周管网水7项指标及合格率;

(三)每月中旬公布一次上月出厂水常规43项指标及合格率;

(四)每年6月、12月各公布一次出厂水非常规97项指标及合格率。

二、其他各供水企业(馈水)

(一)每两周公布一次上两周管网水7项指标及合格率

各供水企业是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供水水质信息可以通过嘉定区水务局官方网站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予以公开。

 

关于加强供水水质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