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3-040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文 号: 嘉水务〔2023〕4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44号

关于保障嘉定区污水厂污泥处置接收量的函

发布时间:2023-04-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三方签订的《污泥处置服务合同》,自2020年1月1日起,嘉定区大众、新城、南翔、安亭4座污水处理厂每日运送约160吨污泥至漕泾电厂规范化处置。今年4月以来,漕泾电厂出现间断性停收或减量接收我区污水厂污泥的情况。为此,我区已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为确保我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安全,请贵公司保障每日不低于50吨的污水厂污泥接收量。

联系人:张巍    联系电话:138******1980

邮箱:819177629@qq.com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4月23日

 

关于保障嘉定区污水厂污泥处置接收量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