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3-040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3〕4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44号关于保障嘉定区污水厂污泥处置接收量的函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三方签订的《污泥处置服务合同》,自2020年1月1日起,嘉定区大众、新城、南翔、安亭4座污水处理厂每日运送约160吨污泥至漕泾电厂规范化处置。今年4月以来,漕泾电厂出现间断性停收或减量接收我区污水厂污泥的情况。为此,我区已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为确保我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安全,请贵公司保障每日不低于50吨的污水厂污泥接收量。
联系人:张巍 联系电话:138******1980
邮箱:819177629@qq.com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