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3-036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3〕4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供水服务支撑本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的文件精神,为有效保障本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顺利推进,规范加装电梯过程中供水设施的保护和迁移,确保现状供水设施的安全,提升加装电梯工作的效率,结合本区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街镇加装电梯工作责任部门与本区供水企业应加强信息共享,主动对接,跨前一步,及时将加梯项目信息推送至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可以提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每一个加装电梯项目都能得到供水企业的服务支撑。
二、各供水企业应制定加装电梯工作涉及到的供水设施保护或迁移办事流程,根据供水设施标准规范,结合加装电梯工作的实际,制定供水设施保护或迁移方案,与加装电梯的实际方案相衔接。
三、遵循保护为主、节省费用原则,尽量避免供水设施的迁移,并制定施工过程中供水设施的保护方案。在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涉及到对供水设施有影响的部分,在编制加梯项目施工方案前应征询供水企业意见,尽早申请办理供水管道迁移或搬迁的手续,助力加梯项目工程进度。
四、加装电梯的相关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各供水企业,合理设计、保护或迁移相关供水设施,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
1、给水管道应遵循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原则;
2、给水管道与排水管道同侧布置时,应敷设在排水管道上面,局部交叉无法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内、排水沟内。
五、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在提出业务申请后,区供水企业将在1个工作日完成受理,2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合同签订且满足施工条件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设施的施工。
六、加装电梯的施工单位不得损坏供水设施,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供水设施。如有发现,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水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
附件:1.嘉定区既有多层住宅加梯联络表(房管部门)
2.嘉定区各供水企业联络表
3.嘉定区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加梯工程供水设施配合申请单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嘉定区既有多层住宅加梯联络表(房管部门)
序号 | 街镇 | 负责人/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1 | 江桥镇 | 姚 吉 | 189******3129 |
2 | 嘉定镇街道 | 夏明星 | 158******5012 |
3 | 南翔镇 | 支 燕 | 135******7871 |
4 | 新成路街道 | 薛 亮 | 150******3778 |
5 | 徐行镇 | 倪俊俊 | 138******2569 |
6 | 菊园新区 | 朱侃立 | 137******7096 |
7 | 真新街道 | 卓 磊 | 187******7586 |
8 | 外冈镇 | 陈 荣 | 150******8675 |
9 | 安亭镇 | 金 城 | 137******5216 |
10 | 嘉定工业区 | 张 薇 | 139******3402 |
11 | 华亭镇 | 金丽红 | 134******7023 |
12 | 马陆镇 | 金 德 | 133******7186 |
附件2
嘉定区各供水企业联络表
序号 | 供水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1 | 上海市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 | 管煜加 | 139******2633 | 嘉定区永新路318号709室 |
2 | 上海沪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 徐华明 | 189******0688 | 江桥镇 日永路9号 |
3 | 上海封浜自来水有限公司 | 凌 晨 | 139******2190 | 江桥镇星华路2170号 |
4 | 上海嘉定区沪翔自来水厂 | 张 飞 | 13918423089 | 南翔镇陈翔路479号 |
5 | 嘉定区黄渡自来水厂 | 陆晓晔 | 138******0943 | 安亭镇陇南路6188号 |
6 | 上海嘉定外冈自来水厂 | 杜卫明 | 136******5194 | 外冈镇 嘉松北路5号 |
附件3
嘉定区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加梯工程供水设施配合申请单
街镇名称: 申请日期:
加梯地址 (门牌号/小区名称/楼栋号) |
| |
业委会名称 | (公章) | |
联系方式 | 负责人: 电话: | |
所属物业公司 | (公章) | |
联系方式 | 负责人: 电话: | |
加梯代建单位 | (公章) | |
联系方式 | 负责人: 电话: | |
代建单位 联系人 | 姓 名: | |
联系方式: | ||
受理人信息 | 姓 名: | |
联系方式: | ||
受理提示 | 现收到加梯现场查勘的申请,以确定加梯范围内是否存在供水设施需保护或迁移。 我单位将于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三个工作日内制定方案并编制预算;工程合同签订后八个工作日内竣工。
受理单位:(章) 受理日期: |
此件一式两份,分别由申请人、供水企业留存。
关于进一步做好供水服务支撑本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