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3-003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1月09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3〕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3〕5号关于嘉定区安亭镇河道整治工程(吴泾等18条河道)设计变更的批复
安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嘉定区安亭镇河道整治工程(吴泾等18条河道)设计变更的请示》(安府〔2022〕1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部分河道与其他工程有交叉,原则同意取消安亭顾泾河木桩(含压顶)护岸164米,顾家泾木桩(含压顶)护岸109米。
二、因安亭桃悟河整治段属松鹤墓园用地范围,原则同意取消安亭桃悟河所有工程量。
三、为避免施工对河道两侧危房的影响,原则同意取消取消蜡烛桥鱼池木桩护岸169米及河道疏浚土方4548立方米,取消黄渡沈家河疏浚土方8336.87立方米。
四、考虑施工对周边道路的影响,原则同意增加木泾河木桩(含压顶)护岸227米,顾泾港木桩护岸352.7米。
五、为提升河道整治效果,保障河道整治成效,考虑西园村东江流经区域整体美观协调,原则同意增加东江木桩护岸(含压顶)241米、增加木桩护岸(无压顶)167米。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嘉定区村级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加强项目用地协调,尽快推进局部河段按规划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1月9日
关于嘉定区安亭镇河道整治工程(吴泾等18条河道)设计变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