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2-080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文 号: 嘉水务〔2022〕11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2〕113号

关于嘉定区封浜(苏州河~吾尚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你所《关于报批嘉定区封浜(苏州河~吾尚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般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河闸所2022〕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考虑工程内涉及的铁路(公路)涵洞无施工条件,为保障涵洞顺接处的边坡稳定,原则同意增加30段共计270米A型钢筋砼L型挡墙。

二、因部分支河现状淤积较深,为保证封浜整治效果,原则同意增加高家浜、南航泾等16条支河15米范围内疏浚,增加土方 6521.78立方米。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封浜(苏州河~吾尚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2〕969号文)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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