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2-032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3月18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2〕3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2〕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供水、污水处理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亭镇、南翔镇、江桥镇、外冈镇、城发集团,各供水、污水处理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期间供水、污水处理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秩序,确保不发生供水、污水处理中断的事故,现就当前疫情形势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轮班制度,确保企业安全正常运行
各供水、污水处理企业按照在岗工作与居家备勤相结合的原则,采取AB班、人员轮换的工作方式,切实将疫情防控与供水、污水处理工作同步做实做细,保障企业安全正常运行、员工身体健康。原则上,每班次工作时间3日至7日,所在企业统筹做好后勤服务保障,落实全封闭管理;加强居家办公人员自我健康管理,确保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有效保证下一班次力量储备;下一班次上岗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在街镇、集团企业和社区不再安排各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在岗工作人员参加志愿者服务工作;在确保生产备勤力量的前提下,可合理调配居家备勤期间的员工参加志愿者服务工作,但不宜参加高强度志愿服务。
二、严格落实生产、办公、生活场所防疫管理
各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原则上不接待访客,不举办会议或活动,减少聚集。确需接待的外来访客应落实报批登记,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空气流通,公共空间、频繁使用的公共设施加密消杀频次,对外来文件、物品应消毒处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工作要求
各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应严格遵守市安委会《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各项要求,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综合预判,优化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加强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强化风险监测预警。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危险化学品储存、电气线路修理、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要环节应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并实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相关负责人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急抢修抢险队伍保持备勤状态,强化应急联动和预案落实,随时准备应对处置供水、排水突发事件。
四、严格落实涉疫信息报送和保密管理
各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如有工作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被判定为确诊、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次密接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区给排水管理所报告。涉疫会议部署要求、任务安排、宣传口径、流调和管控信息等涉疫敏感信息,应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严禁通过网络渠道传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2年3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供水、污水处理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