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1-114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12月27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1〕15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1〕154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水务行业冬春期间火灾形势稳定,区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嘉安委办〔2021〕3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12月30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及冬春火灾防控方案,2022年1月起的每月18号报送当月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3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吴坚;联系电话:69989870)。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1年12月27日
嘉水务〔2021〕154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