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1-107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12月08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1〕14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1〕145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根据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印发的《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意见》(嘉水务〔2019〕317号)、《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嘉水务〔2019〕318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21年12月开展2021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现将《2021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1年12月8日
抄送:区财政局,各街镇水务部门
嘉水务〔2021〕145号开展2021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