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1-095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9月27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1〕12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1〕127号关于《关于确定真新“南四块金沙江支路道路标高的函》的复函
真新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确定真新“南四块金沙江支路道路标高的函》(嘉真街函〔2021〕3号)收悉,经研究,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新建金沙江支路道路标高按不低于+4.20米设计。
二、鉴于金沙江支路西浜桥不考虑重建,为确保区域防汛安全,需同步对西浜桥两侧栏杆进行改造,并新建挡水板与西浜防汛墙顺接。挡水板顶标高+5.20米。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1年9月27日
嘉水务〔2021〕127号关于确定真新“南四块金沙江支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