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1-061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1〕8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1〕80号关于下发嘉定区2021年度水资源管理 考核细则的通知
华亭镇:
根据嘉委发〔2021〕6号文件《关于2021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区水务局涉及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四项,占比3分。经研究,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河湖水质稳定达标(1.5分)
1.指标解释
2020年全区已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2021年应在消除劣V类的基础上保持水质稳定达标,防止水质反弹。
2.考核要求
按照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水质监测相关要求,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开展水质监测。
3.计分方法
到2021年底,辖区内河湖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得1.5分。单条河道累计3次水质异常、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事件扣0.3分。
二、河湖长制工作(0.5分)
1.指标解释
深化河湖长制工作,2021年需完成村居河长工作站全覆盖建设,全区2021年需建成98个。
2.考核要求
建成7个村居工作站。
3.计分方法
到2021年9月,完成村居工作站建设任务,得0.5分。未完成年度任务不得分。
三、河湖水面率达标(0.5分)
1.指标解释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十四五”期间各区河湖面积指标的通知》,全区2021年需新增河湖面积0.16平方公里。
2.考核要求
新增河湖面积0.0106平方公里。
3.计分方法
到2021年9月底,完成辖区内新增河湖面积任务,得0.5分;未完成年度任务不得分。
四、雨污水管网建设管理(0.5分)
1.指标解释
根据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需实施雨污水管网检测,全区年内需完成镇级管网检测177.8公里。
2.考核要求
检测5公里镇级雨污水管网。
3.计分方法
完成年度检测任务得0.5分;每1%未完成率,扣0.1分。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1年6月28日
关于下发嘉定区2021年度水资源管理 考核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