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1-011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1〕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1〕13号嘉定区水务局关于嘉定区华亭镇都市现代农业 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复
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报批嘉定区华亭镇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一般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利所〔202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工程范围内腾地无法落实,原则同意友谊河(桩号友Ls1+296.4~Ls1+327.3)设计河口线局部微调,将30.9米C型绿化砼护坡变更为B型插板桩护岸。
二、因跨河管线无法搬迁,原则同意将79.94米B型插板桩护岸变更为F1型钢筋砼矮挡墙(其中西香塘港25.2米、北香塘港22.84米、滕家宅河31.9米);将138.74米B型插板桩护岸变更为F2型钢筋砼高挡墙(其中友谊河101.3米、香塘港6.04米、西香塘港31.4米)。
三、为确保暗浜段护岸安全,原则同意将友谊河43.9米B型插板桩护岸变更为B2型插板桩加固护岸,将黄姑塘137米长A型浆砌石挡墙变更为A1型桩基浆砌石挡墙。
四、为保障工程沿线排水安全,同意恢复雨水排水口183处。
五、为保障村民出行安全,原则同意新增防撞栏杆230米,恢复水桥79座。
六、原则同意新增DN800拖拉管460米,新增∅1500钢筋砼管开槽埋管105米。
七、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华亭镇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0〕1051号文)、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八、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1年2月1日
嘉水务〔2021〕13号关于嘉定区华亭镇都市现代农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