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1-003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1月06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1〕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1〕4号关于批转《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嘉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已下达,现将你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2020年部门收入调整为2748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0858.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6624万元(含直达资金66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为 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为 0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调整为2748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858.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624万元(含直达资金66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 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为 0万元。
三、2020年调整预算执行要求
1.望你单位根据部门预算调整要求,积极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不折不扣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做好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
2.硬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对批复预算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单位财务,并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
4.望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做好执行相关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1年1月6日
嘉水务〔2021〕4号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河闸所)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