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0-151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8月05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0〕2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213号关于调整嘉定区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华亭镇、外冈镇、江桥镇、安亭镇、徐行镇)部分工程量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上报嘉定区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华亭镇、外冈镇、江桥镇、安亭镇、徐行镇)设计工程量调整的请示》(嘉水利所〔2020〕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857户嘉定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其中,华亭镇北新村19户,江桥镇先农村40户、高潮村50户,安亭镇方泰村338户、顾浦村35户、南安村58户、东街村78户,徐行镇徐行村22户、劳动村113户、安新村70户、红星村9户、钱桥村25户)。调整的主要工程量包括:减少DN110接户管481米、DN200-DN300污水管17647米、格栅检测井23座、倒虹井7座、提升井2座、化粪池114座、污水处理站1座。
二、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请按照《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嘉定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8月5日
嘉水务〔2020〕213号调整嘉定区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华亭镇、外冈镇、江桥镇、安亭镇、徐行镇)部分工程量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