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0-143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7月20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0〕20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205号关于下发嘉定区2020年度水资源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根据嘉委发〔2020〕4号文件《关于2020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水资源管理考核共计3分(华亭镇4分),现结合年度水资源重点工作,特制定考核细则如下:
一、消除劣Ⅴ类水体(1分)
1.指标解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工作要求,2020年全区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2.考核要求
完成劣Ⅴ类水体整治年度目标,辖区内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劣Ⅴ类水体水质标准参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计分方法
到2020年底,完成辖区内劣Ⅴ类水体整治年度目标,得1分。未完成1个水体消劣扣0.2分;每发生一起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事件扣0.2分。
二、河湖水面率达标(1分)
1.指标解释
按照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河湖面积管控及达标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全区河湖水面率需达到8.59%,新增水面积0.59平方公里。
2.考核要求
完成2020年全区河湖水面率和新增水面积年度目标。
3.计分方法
到2020年底,完成辖区内河湖水面率和新增水面积年度任务,得1分。未完成年度任务不得分。
三、推进雨污混接混排改造(1分)
1.指标解释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水污染防治责任书及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和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完成市政管网、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和住宅小区混接改造年度任务。
2.考核要求
2020年完成辖区内市政管网、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和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年度任务。
3.计分方法
完成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年度任务,得1分。未完成1处改造任务扣0.2分。
四、墅沟应急水源地保护(华亭镇1分)
1.指标解释
墅沟现作为自来水应急水源地。
2.考核要求
取水口上下游1公里范围内无污水混排、直排入河。
3.计分方法
每发生一起水污染事件扣0.5分。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7月20日
抄送:区委研究室
嘉水务〔2020〕205号下发嘉定区2020年度水资源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