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0-140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文 号: 嘉水务〔2020〕20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202号

关于配合落实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项目嘉定区区域敏感点环保措施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商请配合落实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项目嘉定区区域敏感点环保措施的函》(沪城投〔2020〕182号)收悉。经征询生态环境局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请你公司在工程实施时对环保措施逐一落实,我区将全力配合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嘉定区域建设,积极协助推进环保措施的落实。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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