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0-140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7月08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0〕20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202号关于配合落实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项目嘉定区区域敏感点环保措施的复函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商请配合落实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项目嘉定区区域敏感点环保措施的函》(沪城投〔2020〕182号)收悉。经征询生态环境局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请你公司在工程实施时对环保措施逐一落实,我区将全力配合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嘉定区域建设,积极协助推进环保措施的落实。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7月8日
嘉水务〔2020〕202号关于配合落实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项目嘉定区区域敏感点环保措施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