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0-104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6月05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0〕16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161号嘉定区水务局关于嘉定区2017年黑臭河道治理工程(建新河等24条河道)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调整嘉定区2017年黑臭河道治理工程(建新河等24条河道)部分工程量的请示》(嘉水利所〔2020〕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因部分河段地下砼基础等障碍物影响施工,增加砼结构清障26754立方米。
二、原则同意因水质达标与公众满意度测评的工作需要,适当提高5.796万平方米绿化标准(其中平地绿化38640平方米、斜坡绿化19320平方米),超出市水利专项绿化补贴标准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三、原则同意为防止污染物入河以及保障周边排水安全,增加封堵混排排水口167个,增加围网2665米、DN300雨水排水管1217.8米。
四、原则同意为保证周边村民取水安全,增加恢复原有水桥45座。
五、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2017年黑臭河道治理工程(建新河等24条河道)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9〕1327号)、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六、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6月5日
嘉水务〔2020〕161号(建新河等24条河道)部分建设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