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20-104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0年06月05日 文 号: 嘉水务〔2020〕16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161号

嘉定区水务局关于嘉定区2017年黑臭河道治理工程(建新河等24条河道)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调整嘉定区2017年黑臭河道治理工程(建新河等24条河道)部分工程量的请示》(嘉水利所〔2020〕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因部分河段地下砼基础等障碍物影响施工,增加砼结构清障26754立方米。

二、原则同意因水质达标与公众满意度测评的工作需要,适当提高5.796万平方米绿化标准(其中平地绿化38640平方米、斜坡绿化19320平方米),超出市水利专项绿化补贴标准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三、原则同意为防止污染物入河以及保障周边排水安全,增加封堵混排排水口167个,增加围网2665米、DN300雨水排水管1217.8米。

四、原则同意为保证周边村民取水安全,增加恢复原有水桥45座。

五、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2017年黑臭河道治理工程(建新河等24条河道)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9〕1327号)、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六、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6月5日

嘉水务〔2020〕161号(建新河等24条河道)部分建设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