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0-091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5月26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0〕13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131号关于嘉定区南翔镇大龚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南翔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嘉定区南翔镇大龚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嘉翔府〔2020〕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
同意上报的《嘉定区南翔镇大龚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通过截污治污、种植绿化等措施,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功能。
二、工程范围
本工程整治永丰村大龚河(浅江-封浜)长2.224公里。
三、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生态浮床216平方米;末端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46户,敷设DN300污水管道340米、DN200压力管190米,新建检查井10座、砖砌井14座、截流井4座、格栅井1座、简易消能井1座,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道路修复350平方米,绿化修复975平方米等。
四、工程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182.06万元,其中工程费150.10万元、独立费用23.29万元、预备费8.67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嘉定区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水务〔2019〕258号),对本次整治的2.224公里村级河道给予定额资金补贴,超额部分由南翔镇自筹,最终以审价审计为准。
下阶段 ,请你单位按嘉定区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 ,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有序实施。涉及疏浚底泥消纳处置应按《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沪水务〔2018〕1109号)贯彻执行。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5月26日
抄送: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管委
嘉水务〔2020〕131号嘉定区南翔镇大龚河河道整治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