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0-068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5月20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0〕10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102号关于华亭原水厂水库安全鉴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亭原水厂水库安全鉴定评价报告》已收悉,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3]271号)有关规定,我局已组织专家对《华亭原水厂水库安全鉴定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审定认为《华亭原水厂水库安全鉴定评价报告》符合《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编制的基本要求,原则同意华亭原水厂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二类坝。
请上海嘉定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市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继续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开展大坝安全监测及资料分析整编工作,做好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5月20日
抄送:区城发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