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0-044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16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0〕6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64号嘉定区水务局关于嘉定区(盐铁塘以西片区)重污染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调整嘉定区(盐铁塘以西片区)重污染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工程量的请示》(嘉水利所〔2019〕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为减少垃圾入河,按照现状实际情况增加8194.8米围网。
二、原则同意因部分河段地下砼基础等障碍物影响施工,增加清除地下砼基础29804立方米;增加拆除老护岸337米、废弃管涵255米、废弃老桥5座等;增加清除沉船33艘。
三、原则同意为保障河道周边排水安全,增加雨水排水管1342.7米。
四、原则同意为保障河道周边居民出行安全,增加栏杆273米。
五、原则同意增加恢复原有水桥17座。
六、原则同意因水质稳定达标需要,增加封堵排水口230个,增加新建溢流井30座。
七、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盐铁塘以西片区)重污染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9〕1147号)、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八、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