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0-040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10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0〕5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59号嘉定区水务局关于徐行镇2016年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村庄改造)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报批徐行镇2016年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村庄改造)一般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利所〔2020〕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护岸与河道套口外现状护岸接顺,大理港新增6处E型密排木桩护岸共87.84米,后范新增4处B型石笼挡墙护岸共74.08米。
二、同意柴堂泾43.2米A型斜坡石笼护岸调整为F型钢筋混凝土高挡墙。
三、同意蓬好浜增加拆除混凝土道路727.25平方米。
四、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徐行镇2016年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村庄改造)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0〕172号文)、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五、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