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20-012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1月16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20〕1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20〕18号嘉定区水务局关于嘉定区建成区黑臭河道整治工程(界泾等11条河道)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报批嘉定区建成区黑臭河道整治工程(界泾等11条河道)一般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利所〔2019〕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为减少垃圾入河,按照现状实际情况增加8620米围网。
二、原则同意因部分河段沿河地下砼基础影响施工,增加清除地下砼基础15642.1立方米。
三、同意增加新槎浦3+554~3+746桩号段河道疏浚10291.54立方米。
四、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嘉定区建成区黑臭河道整治工程(界泾等11条河道)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9〕1097号)、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五、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