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19-167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12月24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19〕35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19〕358号关于印发《嘉定区水务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19〕1343号)和《关于印发《嘉定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安委会〔2019〕2号)的工作要求,区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嘉定区水务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吴坚 联系电话:69989870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19年12月24日
嘉定区水务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水务局和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区水务行业实际,区水务局决定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在全区水务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总体要求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市水务局和区区安委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相关通知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以及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全区水务行业内落实防范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水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
3、隐患排查整治不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4、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放松对水务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不强,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等。
(二)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水务工程建设安全。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水务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工程,排水系统完善,污水厂站、水厂建设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2、水务工程运行安全。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水闸泵站、供排水设施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等。
3、水文监测作业安全。重点整治水文测船维修、消防救生等设备配备不到位;水文测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应急监测未落实安全措施;水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失等。
4、危化品安全管控。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试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等。
5、单位内部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办公及出租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电器线路老化、电动车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根据方案要求,区水务局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底)。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27日前报局安全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底至2月中旬)。各单位要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对隐患突出部位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区水务局成立检查组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要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实现“五个提高”,即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于1月23日前报阶段性工作小结。
(三)总结提升阶段(2月中旬)。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着力完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总结情况于2月21日前报局安全科。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稳步推进。各单位要坚决贯彻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有序分阶段推进重点部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要与季节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相结合,提前做好风险研判,切实加强冬季防火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聚焦重点督促整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部位整改到位。 (四)严肃问责构建长效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手段,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不到位、监督检查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追责。要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总结,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治本之策,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