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19-090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19年07月05日 文 号: 嘉水务〔2019〕19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19〕191号

关于嘉定区2016年度水系沟通工程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所关于嘉定区2016年度水系沟通工程的变更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考虑陆泾河周边地块的最新控详规要求,同意将陆泾河169米的设计河口宽由36米调整为42米,同意同步增加的工程量调整。

二、为满足村民生产及生活需求减少陈家港支河整治点施工对现状灌区排水功能的影响,同意在原有灌区增设120米PVC水管,并在南侧大棚旁新增混凝土道路26米。

三、同意灯塔村陈家港整治点与相邻灯塔三组排涝泵站的结构保持一致,原南侧土坡护岸调整为浆砌块石护岸。同意在桥梁引道南侧新增混凝土道路16.5米,减少对泵站施工进出场道路的影响。

四、考虑青龙江整治点部分规划蓝线同先农加油站的用地红线冲突,同意将青龙江实施岸线约155米向东偏移16~20米,并采用土坡与现有挡墙衔接,同意同步增加的工程量。

设计变更及调整工程费用由财务监理依据合同审价后,控制在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范围内。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