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9905000-2019-073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05月07日 | 文 号: | 嘉水务〔2019〕1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19〕121号关于协助排摸公共场所及新建小区节水器具使用情况的函
区绿容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上海市县域(地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沪水务〔2017〕952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下达本市县域(地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水务〔2018〕274号)要求,嘉定区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区公共场所及2015年后新建小区节水型器具普及率应达到100%。
区水务局正在进行公共场所及新建小区节水器具使用情况排摸工作,请贵单位协助开展全区公厕及公园调查摸底,于5月20日前将调查摸底表通过政务网专送件反馈至区给排水管理所。
特此致函。
联系人:曾颖 联系电话:59919477、189******1225
附件:1.嘉定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公共场所调查摸底表(公厕)
2.嘉定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公共场所调查摸底表(公园)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