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19-057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19年02月15日 文 号: 嘉水务〔2019〕7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19〕72号

关于嘉定区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决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2-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嘉定区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嘉定区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决算,项目决算总投资5566.47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056.6433万元,独立费用为509.8347万元。在工程投资决算中市、区、镇三级财政承担比例如下:徐行镇按60%:34%:6%的比例承担;华亭镇按60%:34%:6%的比例承担;工业区按60%:28%:12%的比例承担。

一、资金承担情况:市财政承担3339.8868万元,区财政承担1847.8768万元,徐行镇财政承担93.4729万元,华亭镇财政承担195.7901万元,工业区财政承担89.4514万元。

二、资金到达情况:市财政到位3115万元,应补224.8868万元;区财政到位2226.5912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使用市财政补贴3339.8868万元,使用区财政2226.5912万元。

四、街镇财力结算情况:徐行镇财政承担93.4729万元,华亭镇财政承担195.7901万元,工业区财政承担89.4514万元,由区财政局向徐行镇、华亭镇及工业区财政所进行以上资金财力结算。

接文后,请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资料归档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