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9905000-2019-032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19年01月14日 文 号: 嘉水务〔2019〕3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嘉水务〔2019〕31号

2018年嘉定区水利稽察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1-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水务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16〕1788号)、《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水利稽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水稽办〔2018〕2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现将2018年嘉定区水利稽察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8年嘉定区水利稽察工作总结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水利稽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稽察工作机制,强化稽察能力建设,以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农村水利项目为重点,综合运用项目稽察、专项稽察、联合稽察和工作督查等方式,加大稽察力度,强化稽察整改,提升稽察绩效,为本区水利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安全质优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工作

1、加强水利稽察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水利稽察相关制度,区水利稽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水利建设新形势和新要求,印发了《关于印发嘉定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水务〔2018〕195号)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稽察程序,提升水利稽察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稽察队伍的管理,抽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稽察队伍,积极参加稽察培训,提升稽察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落实稽察工作经费,为确保稽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积极落实年度工作经费,已申请2019年度区水利专项稽察工作经费10万元,保障本区稽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稽察

根据年度稽查计划,对嘉定区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华亭镇、外冈镇、江桥镇、安亭镇、徐行镇)、嘉定区菊园新区2015年河道综合整治工程、2017年度南翔、安亭、马陆、徐行及江桥镇水系沟通工程、嘉定区2017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嘉定区外冈镇2018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农田水利配套工程等项目的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资金使用、计划执行、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项目稽察,对稽察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提高本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3、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稽察

根据《2018年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计划》(嘉府办发[2018]28号),联合区发改委织对我区嘉定区徐行镇2016年度农田水利工程、嘉定区外冈镇2016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嘉定区外冈镇2015年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嘉定区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菊园新区六里圩区工程、嘉定工业区2016年度高水平粮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及嘉定区华亭镇2016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类项目农田水利配套工程等7个水利工程从审批报建、发包(招标投标等)、概算执行和投资控制、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稽察。

4、及时开展安全质量专项稽察

结合“安全月”、“质量月”等年度工作,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稽察,实现在建重大水利工程稽察全覆盖和其他水利项目的长盯严管。

5、认真开展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稽察和督查

认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专项稽察和督查,完成对2015年嘉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2016年嘉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2017年嘉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专项稽察和督查,进一步规范了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确保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效果和管理规范。

6、积极开展工作督查

对区水利管理所、区河闸管理所等项目法人单位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16〕1788号)的相关工作,开展工作督查,结合往年市水务局对本区稽察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对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建设以及岗位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督查。

7、加强招标投标工作专项稽察

根据2018年嘉定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安排,围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开展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环节”专项稽察。

8、积极开展稽察整改落实

对各级各类稽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适时组织稽察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已完成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均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稽察确保整改实效和整改闭合。

9、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后评估。根据《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有关对工程设施质量以及出水水质等考核要求,对已完成的嘉定区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华亭镇、外冈镇、徐行镇)、嘉定区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安亭镇、徐行镇、马陆镇)、嘉定区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业区)、嘉定区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华亭镇)、嘉定区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外冈镇) 等5个项目,重点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护、处理水量及出水水质等开展设计后评估工作。

10、加强稽察信息报送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稽察办关于局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月报的通知》(沪水稽办〔2018〕2号),自2018年5月起,每月28日前,由专人负责将我区水利稽察开展情况及稽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市水务局。

(三)主要成效

1、对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有明显的推动。

2、对我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质量意识的提高有明显推动。

3、对我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有明显推动。

(四)主要问题和应对措施

1、监理的管控能力不足,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健全。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现场施工与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由于多种原因,因设计深度不足以及项目落地时周边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的情况时有发生,设计变更的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

针对上述问题重点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监理工作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监理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和监理现场服务质量,确保监理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开展施工单位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专项检查,对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和履职情况。

2、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做到专项方案到位,专业施工到位,监理旁站到位,确保施工安全。

3、要求设计单位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减少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如有变更,严格按照变更流程,确保变更手续规范。

二、2019年的工作计划

1、加强稽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水利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嘉定区水利稽察领导小组对全区水利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稽察专家管理制度,细化水利稽查计划安排、稽查程序等相关的实施细则,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2、强化稽察队伍的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市水务局组织的稽察培训,不断提升稽察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保障本区稽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3、督促稽察问题的整改到位。对本区水利项目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资金使用、计划执行、质量安全等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杜绝同类工程类似问题的出现,不断提升稽察工作实效。

4、明确2019年稽察计划。结合嘉定区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稽察工作的初步计划。重点围绕中小河道整治、农村水利等项目类别,将嘉定区横沥(大治河~顾泾)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嘉定区外冈镇2017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嘉定区云翔大居拓展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嘉定区2018年工业区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农田水利配套工程等项目列入2019年稽查计划,综合运用项目稽察和安全质量专项稽察等方式,推动2019年嘉定区水利稽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报告。

附件:1.2018年水利稽察工作完成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表

2.2018年水利稽察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