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160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13日 | 主题分类: | 重大行动计划 |
关键词: |
2023年嘉定区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重点 普法内容 | 普法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及应适用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 办公室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2 | 应适用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与水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列入水务系统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的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资源,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交流座谈、在线学习等形式,在局系统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全面提升水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 | ||
3 | 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 |||
4 | 推动宪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水闸、进工地,开展宪法及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 |||
5 | 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 | 在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可随时查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事依据、办理流程等,提供申请表格等材料的查阅和下载功能。 | 水务窗口 | 规划建设科、给排水管理所、水文站 |
7 | 在现场受理、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提供办事指南等说明材料和水务行政工作相关宣传手册,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等注意事项。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 | 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主动告知行政执法的依据、标准、程序等,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公信力。 | 水务稽查支队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9 | 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 | |||
10 | 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供查询。 | |||
11 |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动以案释法,积极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宣讲法律和政策,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 |||
12 | 案件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行政机关的裁决。 | |||
13 | 在办案结束后跟进追踪当事人的整改情况,及时总结编写典型案例,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宣传,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释法析理,每年媒体公益普法不少于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