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093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04月12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免收2024年嘉定区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的公告
各用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降本减负工作要求,着力减轻各用水单位负担,根据《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4〕4号)和《关于我市非居民用户2024年度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4〕16号)要求,免收非居民用户2024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上海市嘉定区计划用水办公室将持续做好节约用水主动服务,继续加强用水单位定额(计划)管理,按期发放超定额告知书,积极推进各用水单位做好本单位节约用水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计划用水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关于免收2024年嘉定区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