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101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04月30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嘉定区水务局关于终止受理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公告
2019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涉及我区的“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排水系统建设计划的审批”“在重要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
自2020年5月1日起,嘉定区水务局终止受理“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排水系统建设计划的审批”“在重要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
特此公告。
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4月29日